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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法公布4起侵犯儿童权益案审判结果

5名罪犯被判死刑
2000-05-31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刘希全 通讯员马达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5月30日电(记者刘希全通讯员马达)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了4起侵犯儿童权益犯罪案件的惩处结果,其中5名被告被判死刑,已于今天分别在当地执行。

张勇,贵州省习水县农民。1993年至1997年间,先后将12名儿童从贵州拐卖至福建、广东等地。1999年12月28日,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,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勇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财产。

黄升灶、黄升贵,均为江西省高安市农民。1994年至1999年间,伙同他人,先后14次从江西拐卖儿童15人至福建。今年4月21日,江西省宜春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,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黄升灶、黄升贵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分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。

卜小钢,陕西省白水县人。1999年7月7日,将本县一商店店主之子韩咚(5岁)骗至自己住处,通过电话向韩家勒索50万元人民币。在其声音被对方认出后,为消灭罪证,卜小钢将昏睡中的韩咚抱至一煤矿内活埋。1999年12月23日,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,以绑架罪判处卜小钢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0元。

杜红红,山西省繁峙县农民。1997年,蒙面持刀闯入一小学校的一女生宿舍内,将该宿舍3名女生强奸。1999年8月30日晚,杜红红再次闯入该校一女生宿舍,将室内7名女生强奸。今年1月17日,山西省忻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不公开审理,以强奸罪、抢劫罪并罚判处杜红红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0元。

贵州、江西、陕西、山西四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驳回5名被告的上诉,维持原判,并依法核准了对其死刑判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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